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包含《广州市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广州市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三份文件。 《意见稿》强调了政府补位在旧村全面改造中的作用,市场主体主导的项目,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无法与所有原权利主体达成搬迁补偿协议的,征得村集体和村民同意后,可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 其中,动迁原则方面提出,旧村庄改造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应当遵循“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改造过程中要先行启动安置房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妥善安置搬迁村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在安置房鼓励措施方面,鼓励利用集体低效物业用地建设安置房,先行进行村民安置。鼓励利用房票进行安置。鼓励早签约、多得益、先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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