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同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工作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从8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区新建商品房未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贷款。 为制约开发商 把已售房再次出售或抵押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协同推进“互联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工作(预告登记,即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切实发挥不动产预告登记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重要作用,昆明市主城区新建商品房未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贷款。 这也意味,今后市民购买新建商品房签署完购房合同后,应主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才能顺利获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通告》的适用范围为昆明市主城五区及经开、高新、度假3个开发区,其余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预告登记办理 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进一步梳理优化预告登记业务流程,精简申请资料,现已实现个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立等可取,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即时办结。购房市民从提出申请到受理、审核和领取预告登记证明,耗时不足30分钟,受到了申办市民的一致好评。 当前,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住建部门已互通共享楼盘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数据、房屋预查封等数据。通过共享数据,实现受理信息零录入、受理效率提高的同时,保证了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同时,该中心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流程的受理和审核环节合并,受理的同时进行审核,提升了办件效率,压缩了办理时限。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立等可取的实现,为全覆盖实施预告登记、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广“交房即交证”等工作奠定了基础,必将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各项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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