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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二批公租房共3678套实现预配租
来源: 搜狐焦点网    发布者:    点击:3383次    日期: 2016-01-06

12月30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办公开举行广州市201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仪式。经过系统摇号,本批推出的房源共有3678套完成预配租。

一、3727户家庭参加摇号预分配

本批房源共有3794户家庭(2015年11月26日前取得公租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2015年12月4日前已递交公租房申请并已受理,且未在2015年11月26日前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参加了意向登记。

二、分配房源调整为4550套

本次推出供应的6080套房源较为充裕,为减轻住户入住的经济负担以及便于集中管理,根据意向登记情况,在保证房源充足供应的前提下,市住房保障办对龙归花园、瑞东花园2个房源数量较多的房源点供应量进行了调整。

三、3678户家庭取得预配租资格

本次公租房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按照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的方式。对象一 1834户,对象二1844户。

四、公示获得预配租资格家庭名单,进行配租资格复核

经复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一家庭,以及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通过,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对象二家庭从2016年5月起办理公租房入住相关手续。

五、温馨提示

(一)12月31日起,可登陆网站http://www.laho.gov.cn,在“滚动新闻”或“通知文告”栏目点击“关于公示广州市201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结果的通告”查询本次预配租结果。

(二)获得预配租资格的对象一家庭须于2016年1月14日-29日向户籍所在街(镇)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核材料的家庭视为放弃配租。

(三)获得预配租资格的对象二家庭须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

(四)取得预配租资格后放弃的家庭,须在2016年1月29日前前往市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地址:越秀区豪贤路仁生里36号)书面确认弃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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