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旨在推动住房公积金覆盖灵活就业人员,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促进灵活就业缴存人与单位缴存职工同权同策。 《通知》指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对象包括从事个体经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新就业形态从业的各类人员(含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以及未就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等符合条件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据区直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除了购房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优惠,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利率计算利息,目前该年利率为1.5%,收益比存商业银行1至2年期定期利息要高。开设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零存整取”且收益较高的“定期理财账户”。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存业务还可享受低息贷款、减免个税、提高个人金融信贷资质等多方面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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